為了積極協助中小企業防止職場危害,確保勞工朋友擁有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稱職安署)特別推出了「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補助作業要點」。這項補助計畫採取部分經費補助的方式,鼓勵企業主動改善工作場所的安全設施和器具。
誰能申請?補助對象一次看
這項補助主要鎖定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 100 人的中小企業。
如果您是中小企業,且符合以下條件將獲得優先補助:
- 經常僱用員工數在 30 人以下。
- 曾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營運者。
此外,申請單位必須是接受「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輔導」或「加入安全衛生家族」的合法設立企業(如依法取得工廠、公司、商業等登記證明)。
補助項目有哪些?涵蓋常見高風險危害
職安署的補助旨在解決工作場所中可能發生的各類高風險危害,例如:
- 感電、墜落、物體飛落等。
- 切割夾捲、衝撞等機械設備相關危害。
- 火災爆炸。
- 與有害物接觸等危害類型。
具體的補助項目非常廣泛,涵蓋了從漏電保護裝置、安全網、圍欄、護罩,到堆高機倒車警報裝置,以及各種個人防護具(如安全帶、絕緣手套、防切割手套、呼吸防護具等)。
補助金額怎麼算?最高上限 20 萬元!
這項補助採「部分補助」方式,且單一中小企業每年合計的補助總金額不超過新臺幣 20 萬元。
- 一般設施或器具:每種設施或器具的補助金額不超過新臺幣 10 萬元。
購置金額在 6 萬元以下者,最多補助 80%。
購置金額超過 6 萬元的部分,最多補助 50%。 - 個人防護具(PPE):對於呼吸防護具、安全帶、防護衣、手套、安全鞋等個人防護具,最多可補助申請金額的 80%,但單一種器具補助不得超過 1 萬元,且個人防護具的總補助金額合計不得超過 5 萬元。
如何申請?請注意截止日期!
中小企業若已設置安裝設施或器具,且未曾接受政府機關補助,也未曾依此要點申請過同一工作場所相同補助項目者,應在每年 10 月 31 日以前提出申請。
申請流程必須在完成輔導改善後,檢附相關文件,向職安署委託的專業機構提出。提交的文件中必須包含改善前後的照片,以證明確實進行了改善。申請的支用單據開立期間必須是在職安署公告受理補助申請案的前一年度 11 月 1 日至當年度 10 月 31 日之間。
重要提醒:設施使用年限
受補助的企業必須承諾,除了個人防護具等消耗品外,所補助的設施或器具應保持其效能至少三年,且不得隨意拆除或破壞。個人防護具的領用情形資料則需保存至少一年。若有虛報、浮報或未依規定保持效能等情事,除了會被追繳補助經費外,情節嚴重者將被停止申請補助 1 年至 5 年不等。
相關文章
👉職安大補帖!石綿及人造石粉塵防護補助,最高可領 15 萬元
👉你的工作環境有「黴」伏危機嗎?小心職業性過敏性肺炎正在悄悄侵蝕你的肺!


